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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诚名牌导航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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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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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本网站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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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违约赔偿

6.1 用户同意维护本网站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服务条款而给本网站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害,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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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条款修改

7.1 本网站根据网站运营情况有权修改本服务条款的有关内容。

7.2 如果用户不同意本网站对本服务条款相关内容所做的修改,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本网站对本服务条款相关内容所做的修改。

7.3 本服务条款的更新修改及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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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介绍

武汉传媒学院(原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2004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现已发展成为具有鲜明传媒文化与科技教育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综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高等院校,是湖北省“转型发展”首批试点高校之一。

学校环境优美,实际占地面积1050.7亩,建筑总面积31.41万平方米。主校区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武汉·光谷藏龙岛,东临凤凰台,西傍汤逊湖;分校区位于孝感市大悟高铁经济区,现已基本竣工并部分投入使用。

学科建设优势明显,设有新闻传播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电影与电视学院、设计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传媒技术学院、文化管理学院7个学院,现开设31个本科和6个专科专业,涉及文、管、工、艺等多个学科门类,在校生近万人。学校拥有1个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3个湖北省重点(培育)本科专业,2门湖北省精品课程,3个湖北省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1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承担着99项国家级和省部级教科研项目。

教学设备设施齐全,建有与现代传媒教育相适应的系列演播厅、演艺厅、观片室、录音棚、非线性编辑中心、视听配音实验室、摄影棚、数字图像处理实验室、三维动画实验室、高清视频制作实验室、数字电视多功能实验室、电视直播实验室、同声传译实验室等55个实验室以及艺术、音乐舞蹈与戏剧表演等专业教室。包括新华社湖北分社、湖北省广播电视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广播电视总台等中央、省市级媒体在内的118家企事业单位与学校签订实习实训、人才培养协议,为学校开展实践教学、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供了良好条件。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500余名,具有高级职称者超过30%,具有硕士、博士学位者超过60%,尤其是拥有一批来自传媒业界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双师型”专任教师,实践经验丰富,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学生近五年在各类竞赛中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项700余项。

办学特色鲜明,硕果累累。建校十四年来,学校通过科学定位,践行先进的教育理念,加强学科、专业、课程等教学内涵建设,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强专业、重实践、敢创新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先后获得“中国十大优势专业院校”、“中国传媒教育创新人才培养品牌院校”、“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和“2014年度华中地区热门报考院校”等荣誉称号。我校每年均有毕业生考取中国传媒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选择出国留学读研的毕业生也逐年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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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档案收录更新、满意度测评、信用等级评价、APP和公众号二维码上传等请联系征信员,电话13161812315,邮箱12315@12315.com;
    3、档案各项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决策建议,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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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传媒学院(武汉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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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 武汉传媒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4200007641093216
法人代表 周中斌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武汉市江夏区凤凰大道2号成立日期 2004-06-20
营业期限 2018-09-04 至 2022-09-04 登记机关 湖北省民政厅
股东结构 暂无介绍 经营范围 按核准章程规定的范围

网站备案信息

备案域名 whmc.edu.cn 备案单位 武汉传媒学院
ICP备案号 鄂ICP备14006246号-2 ICP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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