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49年,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名牌,绿色食品,山东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国有独资公司,以高品质食盐的生产和销售作为主导产业的综合性企业集团。
“鲁晶”牌食盐是山东省盐业总公司的主导产品。“鲁晶”牌食盐拥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和现成的用户群体。食盐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消费群体相对固定,“鲁晶”牌食盐的省内消费者达9200多万人。每年还向省外调拨20多万吨,产品远销北京、河北、河南、山西、天津、吉林、内蒙古、广东、上海、浙江、安徽等十几个省份。所属山东菜央子盐厂、山东肥城精制盐厂等企业生产的精制盐出口到日本、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出口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山东名牌战略》的指示精神,根据《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山东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山东省盐业总公司对“鲁晶”食盐商标和“鲁晶”食盐品牌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参加“山东著名商标”和“山东名牌产品”评审的申请。经初审和推荐、各有关专家组评审、用户满意度调查和现场抽查,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评审委员会评审,报请省政府批准,“鲁晶”商标已被评为“山东著名商标”;“鲁晶”牌产品被评为“山东名牌产品”。
2008年3月,“鲁晶牌”食盐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的《绿色食品证书》。 “鲁晶牌”精制盐(加碘)、精制盐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产品符合绿色食品A级标准,被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49年1月,1999年6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省属国有独资公司,依法从事本省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隶属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注册资本2.16亿元,是以高品质食盐的生产和销售作为主导产业的综合性企业集团,2009年10月,山东省盐业总公司整体转制为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盐业发展步入新的历史阶段。
食盐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资。随着食盐生产能力和生产技术的进步,食盐的内在质量和外包装均发生了巨大变化,由过去的大粒原盐、粉碎洗涤盐发展到现在的再制精盐、多品种强化营养盐等食盐品种;外包装也由麻袋包装、塑料编织袋包装发展到现在的复合膜塑料包装、纸塑包装。山东省盐业总公司根据国家《食盐专营办法》对食盐实行专营,其它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生产、加工、运输、销售食盐产品。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合格的食盐是山东省盐业总公司的重要任务。
几年来,总公司注重改进生产工艺,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所属海盐生产企业全部采用塑膜铺底,塑膜苫盖;井矿盐生产企业着重推广国际先进的双井对流注水溶解法,采用真空蒸法制盐工艺,改进生产设备,主导设备(如蒸发罐、脱水机、干燥床等)均采用钛合金或不锈钢材料,产品质量明显提高。为提高精制盐的生产能力,总公司组织了山东肥城精制盐厂20万吨精制盐生产扩建项目和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30万吨生产项目建设。目前,我省精制盐年生产能力已达到80多万吨。
山东濒临黄海、渤海,盐业资源极为丰富。山东盐业是一个古老而充满活力的行业,她不但因悠久的产盐历史而闻名,而且形成了璀璨的鲁盐文化。“鲁晶”品牌就像一颗镶嵌在山东盐业桂冠上的明珠,给这一古老的行业带来了新的生机和希望。“鲁晶”食盐用自己的“咸淡”调剂着亿万人的一日三餐,用自己的默默消溶给人们带来了幸福生活和健康。祝愿“鲁晶”牌食盐今后的路走得更远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