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灯的作用
消防应急灯作为在火灾现场及不可抗拒灾难事故发生时,为被困在事故现场的人员寻找(发现)紧急逃生安全出口通道时提供应急照明和方向指示的必备灯具。
当发生突发性的停电、火灾事故的发生或地震等不可抗拒的灾难事故发生时,用于事故现场人员的紧急疏散,迅速逃离现场,对被困现场人员的营救,提供指示照明;并且适用于一般家庭的使用。
应急灯原理
国内使用的应急照明系统以自带电源独立控制型为主,正常电源接自普通照明供电回路中,平时对应急灯蓄电池充电,当正常电源切断时,备用电源(蓄电池)自动供电。这种形式的应急灯每个灯具内部都有变压、稳压、充电、逆变、蓄电池等大量的电子元器件,应急灯在使用、检修、故障时电池均需充放电。
另一种是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灯具内无独立电源,正常照明电源故障时,由集中供电系统供电。在这种形式的应急照明系统中,所有灯具内部复杂的电子电路被省掉了,应急照明灯具与普通的灯具无异,集中供电系统设置在专用的房间内。
应急灯安装高度
常见的消防应急照明灯,一般安装在2.2米或以上的高度,多以悬挂式或壁挂式挂置于安全出口(消防安全通道)的上方或门框的上方。在火灾发生或停电之时,自动点亮,作为应急照明灯具,提供应急照明条件。在火灾发生的初期发挥的作用大一些。
消防应急照明灯布灯位置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应在建筑物内的下列部位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
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自动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电话总机房以及在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3、观众厅每层超过15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 的演播室、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室;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消防应急标志灯布灯标志
疏散指示标志可分为出口标志和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出口标志的安装部位通常是在建筑物通向室外的正常出口和应急出口,多层和高层建筑各楼层通向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前室的门口,大面积的厅、堂、场、馆通向疏散通道和通向前厅、侧厅、楼梯间的出口。出口标志灯一般装于出口门的上方,门太高时,可装于门的侧口。为防止火灾时烟雾影响视觉,其高度以2-2.5m为宜。正面应尽量使标志面垂直于疏散通道截面。疏散通道指示标志的安装部位通常是公共建筑内的疏散通道,为使人员疏散时,无论在从何处都能找到出口标志,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